医疗保障基金先行支付公告
何*琴,女,身份证号330*************20,城乡医保,住址上虞区丰惠镇夏王村包村南桥里。2022年12月12日15时23分许,何*琴在杭州市香积寺由西向东骑自行车至白石路口时,与同方向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,造成何*琴受伤的交通事故。事发后,该电动自行车离开现场,目前经多方查找,无法查到该肇事车辆的有效信息。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(简易程序)第330*************73号:经过视频查找无法找到电动自行车信息。
现本人申请医疗费用医保外伤先行支付。我中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拟同意先行支付并予以公告,公告期七天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),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。
监督电话:82925167。
绍兴市上虞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
2023年5月25日